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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地区[2015]92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湖南湘江新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湘江新区位于湘江西岸,包括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区位交通条件优越、科教创新实力雄厚、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区域综合承载能力较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设立并建设好湖南湘江新区,是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带动湖南省乃至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内陆地区开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请湖南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66号)要求,全面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据《方案》和依法批准的土地规划、城镇规划等组织编制湖南湘江新区发展规划,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发展重点等各项任务,确保实现《方案》确定的发展目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区建设发展。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与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
湖南湘江新区总体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要求,为规范湖南湘江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建设,提升新区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新区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基础
新区位于长沙市湘江西岸,包括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核心区域为岳麓区岳麓街道等15个街道、望城区喻家坡街道等8个街道以及宁乡县金洲镇,覆盖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国家级园区,面积490平方公里。2014年常住人口8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970亿元,财政总收入167亿元,工业总产值2110亿元。
(一)区位交通条件优越
在国家城镇化“两横三纵”战略格局中,新区位于长江横轴和京广纵轴的结合点,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等贯通新区,京广高铁、沪昆高铁等在周边交汇,3000吨级船舶可在湘江长沙段及以下常年通行并经洞庭湖通江达海,紧临的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多年居中部地区首位。
(二)科教创新实力雄厚
新区现有两院院士40余名、大中专院校30多所、在校大学生30余万名,“千年学府”岳麓书院坐落于此,拥有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等120余个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40多家部(省)属科研机构,是国家重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中南地区科技创新中心。
(三)产业发展优势明显
新区拥有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国家级园区,形成了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医药、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集群,是中部地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支撑和带动作用明显。
(四)“两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新区是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导区。近年来,新区率先实行了生态环境资源补偿、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土地整治、污染损害赔偿、绿色信贷、绿色财税七大政策,建立了落后产能淘汰、生态环境补偿、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激励四大机制,区内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全部关停并转,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五)综合承载能力较强
新区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土地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基本形成,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保障有力,具备了大规模集聚人口和产业的基础条件。生态条件良好,人居环境优美,拥有岳麓山、橘子洲、洋湖湿地等大批生态景观资源,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区。
加快新区建设,有利于构建产业承接和要素集聚新平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有利于打造中部地区崛起新增长极,引领和带动湖南乃至长江中游地区更好更快发展;有利于培育沿江开发开放新支点,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支撑;有利于探索“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新经验,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示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突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重大主题,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注重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推进产城融合和城乡协调,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不断提高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在带动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战略定位
1.高端制造研发转化基地和创新创意产业集聚区。充分发挥新区内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和国家级园区的科技资源优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综合效能,推进创新创意和资本紧密结合,推动产业承接发4展和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形成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创新创意发展新高地。
2.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坚持以人为本,率先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探索,打造功能完善、产城融合、活力充沛、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智慧新城,为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路径、提供示范。
3.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及时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能源,倡导绿色消费,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
4.长江经济带内陆开放高地。抢抓国家建设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区内港口与沿江各大港口的有机联动,加快与周边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区域大通关体系,打造通江达海、对接国内外的综合性开放平台。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明显高于湖南省平均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20%以上,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成为带动湖南省和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江经济带建设重要支撑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先行区。
三、空间布局
统筹新区与周边地区联动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综合考虑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城镇布局、交通网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优化功能分区,构建功能协调互动、空间舒展有序的“两走廊、五基地”总体格局。
(一)建设“两走廊”
1.湘江西岸现代服务业走廊。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新区沿江岸线资源,注重突出特色和保护环境相结合,重点发展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商贸物流、中介服务、生态旅游等服务业,向南辐射湘中、湘南地区,向北带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引领带动长株潭城市群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2.319国道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廊。依托沿线重要产业园区,加强产业布局联动、基础设施互通和公共平台共享,重点发展高端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向东对接长沙主城区和浏阳市,向西辐射带动益阳等经济发展腹地,打造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廊。
(二)打造“五基地”
1.自主创新引领基地。以岳麓山大学城、麓谷科技新城、含浦国际教育培训基地等为主体,促进科技、教育与产业的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工作学习、生活游憩的优质平台,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
2.先进制造业发展基地。充分发挥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园区及省级园区制造业规模优势,积极抢抓国际和沿海产业加快转移机遇,以工程机械、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食品加工、再制造等产业为重点,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大力吸引科技含量高和配套关联性强的项目入驻,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集成化发展。
3.总部经济集聚基地。依托区内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高标准建设梅溪湖总部经济区、洋湖总部经济区和滨水新城,强化商务商贸、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配套服务,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移动互联网、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着力吸引国内外企业总部以及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集聚落户,打造国际化、智能型总部经济基地。
4.生态旅游休闲基地。推进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大王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乌山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金洲湖湿地公园建设和莲花山、桃花岭、象鼻窝等生态资源保护与开发,重点发展旅游度假、医疗健康、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产业,打造完整的旅游休闲产业链,建设生态旅游休闲目的地。
5.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望城区、宁乡县农业科技园等特色农业功能区以及莲花、靖港、夏铎铺等特色小镇建设,推进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发展有机农业、高效农业、观光农业和都市休闲农业,打造融生产性、休闲性和生态性于一体的都市农业示范基地。
四、重点任务
(一)探索创新发展路径
1.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自主创新体系。大力实施自主创7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在若干重点领域组建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亚欧水资源研究利用中心、中意设计创新中心湖南中心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探索组建各类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进行跨区域强强联合,争取建设先进储能材料、人类干细胞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积极引进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平台,力争50%以上的工程技术研发平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80%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梅溪湖国际新城为核心规划建设未来科技城,加快梅溪湖研发中心建设,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基地。
2.建设全国一流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依托区内高校和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和引导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等在新区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和成果转化基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链。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成果孵化等关键环节,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培育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做大做强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品牌,打造中国科技创新成果交易的重要平台。
3.建立健全富有活力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技术转让、企业并购等政策,改进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方式,建立以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金融手段支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保障机制,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完善创新服务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搭建公共平台、提供优质服务。
(二)构建高端产业体系
1.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积极吸引产业链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在高端制造业领域,着力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实现产品系列化、产业高端化,打造高端制造业基地。在新材料领域,培育形成以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钛金属材料、超硬材料与硬质合金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体系。在电子信息领域,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云计算等软件开发和服务外包产业,做大做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服务外包基地。在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热泵产业、智能电网设备及并网服务产业,加快建设环保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在医药领域,重点发展现代中药、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医疗器械、医疗康复服务、基因工程药物等产业。
2.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着力推进金融服务、科技研发、商务会展、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加快建设长沙金融后援服务中心、滨江金融区。积极扶持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特色研发服务企业,打造高端研发机构集聚地。壮大法律、会计、咨询、评估等商务服务业,推进会展业向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以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科研院所为依托,推进研发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洋湖总部经济区,逐步形成一批金融总部、研发总部、贸易总部等。加强综合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等建设,构建功能完备的现代物流体系。
(三)培育文化产业高地
1.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大力整合开发各类文化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工艺设计、演艺娱乐、影视传媒、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产业。积极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坚持创意、科技、资本相结合,提升文化品牌价值,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将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重点建设以岳麓山为依托的大河西文化创新创意产业区,打造以月亮岛、橘子洲等为依托的湘江西岸文化旅游休闲产业带,做优做强麓谷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和岳麓文化艺术产业基地,深入推进长沙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2.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种形式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文化创意集聚区建设,投资兴建电影院、文化站等各类文化设施。加快文化产业“走出去”与“引进来”步伐,加强与国内外文化产业集团合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优秀艺术团体参与境外各种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功能分区控制,明确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严格控制岳麓山、凤凰山、大王山等山体开发,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保护洋湖、梅溪湖等湿地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自然湿地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依托交通干线、水系、丘陵山地和湿地,建设沿江沿河沿路生态廊道。
2.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推进公园绿地、道路林荫和城市绿道建设。继续实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加快湘江底泥治理和修复进程。加快城乡污水管网体系建设,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排放标准,推进湘江流域长沙段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实施截污治污、清淤疏浚、排水防涝、护岸防洪、生态修复等工程。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污水“分类收集、无害处理、中水回用”。严格实行入河湖排污总量控制,规划期内城市污水处理率达100%、中水回用率达20%,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严格控制生产生活污染气体排放,综合运用绿色电力调度、绿色信贷等政策措施淘汰重污染行业,推动实现区域“绿色交通”全覆盖。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打造健康优质、整洁秀美的农村生态环境。
3.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行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目标管理,严格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切实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编制清洁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城镇、园区、企业。加强商业和民用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加快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站、风力发电、热泵等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建立高效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倡导绿色出行、推广绿色建筑,积极创建低碳社区,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加快推动生活方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向转变。
4.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预警和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机制。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完善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湘江流域综合管理试点。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积极创建节水型社会。严格实施流域水质目标管理和节能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考核。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生态环境监管和科研能力,加大对超标排放的惩处力度。探索建立绿色绩效考核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权重。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
(五)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1.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统筹各类功能区规划建设,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构建多组团、多支点和生态型、现代化的新型城镇体系。高水平规划建设梅溪湖中心城区,强化行政、经济、文化功能。在新区北部、南部、西部分别规划建设滨水新城、洋湖新城、沩东新城三个次中心城区,提升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功能,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统筹规划建设岳麓、坪浦、黄金、雨敞坪等中心镇,因地制宜发展一批都市农业小镇、文化旅游小镇、生态宜居小镇、商贸物流小镇,在集聚产业的同时集聚人口。在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住房、教育、医疗、休闲等生活服务设施,推动产业园区向现代城市功能区转变。
2.提升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加强建筑质量管理,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保护和传承湖湘历史文化,注入现代文化元素,提升城市建设的文化内涵。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提升城市对信息的全面感知和利用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电、公交和防洪防涝设施等建设,坚决治理污染、拥堵等城市病,让出行更方便、环境更宜居。引入市场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治理模式,提高城市治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3.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推进城乡规划和管理体制一体化,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生态文明协同发展,提高城乡产业关联度和经济融合度,探索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路子。加快城市道路、电力、通信、燃气、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向中心镇和农村社区延伸。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农业信息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破除城乡体制壁垒,鼓励城市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村流动。
(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1.完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加快构建新区“七纵九横”快速交通体系。加快轨道交通路网建设,继续推进湘江过江通道建设,实现与长沙主城区无缝对接。以长沙金桥综合客运枢纽为中心,整合长沙河西综合交通枢纽、长沙货运西站,合理优化线路配置和其他交通节点设置,推进换乘枢纽建设,增强人流、物流集散功能。抓好石长(石门—长沙)铁路复线、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城际铁路、长岳(长沙—岳阳)城际铁路、长常(长沙—常德)城际铁路等线路建设,抓紧推进京港澳、长益(长沙—益阳)等国家高速公路扩容改造前期工作,加快319国道等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加强铁路运输网和高速公路运输网对接,推动长沙霞凝新港与岳阳城陵矶港互通,全面畅通铁海、江海联运通道,打造辐射湖南、对接全国的立体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2.构建大通关体系。依托长株潭城市群,利用长沙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资源,实行通关业务一条龙服务,着力构建以水港、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等为支撑的口岸体系。推动新区与周边城市、沿海港口城市之间跨关区(检区)便利通关,通过票证通用、互为代理、通程结算、联程联运等方式,形成高效畅通的国际国内贸易通关体系。
3.打造综合性开放平台。全面加强区域交流合作,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对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中原经济区、成渝经济区等地区,推动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发展模式。学习借鉴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政策、制度创新方面的经验做法,鼓励新区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办事机构和营销平台,提升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人才培养引进、投融资、跨境交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政策创新,支持创办国际贸易投资专业化咨询机构,加强国际社区、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建设,构建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和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探索行政区与功能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根据需要赋予新区市级和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整合区域内各类行政资源,进一步理顺内部行政管理体制,努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形成协同管理、精简高效、权责一致的管理模式,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2.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权力和责任相对应”的管理体制,向社会公布政务流程图,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权力事项,冻结虽有依据但明显不适应发展要求的权力事项,压缩各类重复交叉权力事项,最大限度精简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和潜力。
3.试点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依规探索开展“负面清单”管理(不包括外商投资),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制定发布投资、产业发展等领域负面清单,在科技、文化等优势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大空间。
(二)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1.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坚持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准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户口迁移政策。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引导,努力提高其融入城镇的能力。
2.健全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城乡一体、全域管控、部门协作的要求,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加强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和开发强度,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
3.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构建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运营市场化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放开市场准入,积极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新区开发建设。
(三)完善要素保障体系
1.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对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差别化管理,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建设。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新区合理用地需求,对新区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新区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可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鼓励新区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允许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对可挖潜的存量工业用地制定相应的开发再利用政策,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进一步挖掘工业用地空间。加强工矿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强化国土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保护监测监管。
2.提升金融服务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探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中小金融机构。鼓励在新区内发展金融租赁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入驻新区,依法依规开展人民币业务。
3.强化人力资源支撑。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创业支持、提高待遇等措施,探索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提升新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推动与国内知名高等学校合作办学,加强优势、特色学科和专业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培训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引进一批国内外高端科技型、管理型人才,培养一批本土优秀企业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激励各类科研人员和大学生群体创新创业。完善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为创业和就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