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科[2014]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部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促进工业产品实物质量提升,依据《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10]93号)及《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细则(暂行)》(工信厅科[2010]143号),经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审议,现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58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通过核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应继续加强自身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应进一步加大对通过核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支持力度,为实验室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特此通告。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名单(第三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3月31日
发文机构 | 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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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497/n3057503/c3647153/conten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