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将编制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各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编制本单位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3年元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各单位子网站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上的年度报告栏目上公布。年度报告按《条例》第32条所规定的内容编制。
三、各单位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表有关数据(见附表)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或传真到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便我们编制全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将作为2014年政务公开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单位须安排专人按质量和时间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表格下载可以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上下载,也可以在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公告栏上下载。
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吴国良,联系和传真电话:88085110。
长沙市望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元月3日
附表: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三)咨询情况统计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