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申报认定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165号)要求,各地推荐了100家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经我部研究,拟予以认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0年5月17日至2010年5月23日。任何有异议的单位或人员,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社区就业指导处张焕志、刘征争。
联系电话:010-84661042、84661043
传 真:010-84661040
附件:拟认定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名单
发文机构 | 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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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gggs/tg/201005/t20100520_890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