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ign=“justify”>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8〕66号)、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8〕1号)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长沙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长教通〔2018〕18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align=“justify”>一、申请条件<palign=“justify”>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palign=“justify”>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palign=“justify”>2.我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或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2018年6月毕业)的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望城区行政区域内。<palign=“justify”>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palign=“justify”>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都需参加国家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合格证明3年内有效)。<palign=“justify”>5.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交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palign=“justify”>6.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palign=“justify”>7.上述申请人员均需在2018年7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palign=“justify”>二、申请认定程序<palign=“justify”>(一)网上申报<palign=“justify”>1.时间:3月22日——4月4日。<palign=“justify”>2.流程:<palign=“justify”>(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再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选择“望城区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现场确认点“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palign=“justify”>(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palign=“justify”>(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palign=“justify”>(4)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果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palign=“justify”>(5)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用A3纸打印一式两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palign=“justify”>(二)体检<palign=“justify”>体检地点:望城区人民医院,体检须在4月4日前完成。请体检对象带身份证、体检费和一张一寸照片于9∶00前空腹到望城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结果1年内有效。<palign=“justify”>(三)现场确认<palign=“justify”>1.时间:4月9日——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palign=“justify”>2.地点: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palign=“justify”>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请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案卷卷宗一套,提交的材料与卷宗目录顺序要求一致,用长尾夹夹好,卷宗内所有本人签名及内容都手写,各项复印件均用A4纸)。<palign=“justify”>师范类(不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palign=“justify”>(1)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双面打印2份后,在签名处由本人亲笔签名;<palign=“justify”>(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palign=“justify”>(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件的证明时间需在现场确认的当月内),或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原件及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区社保局公章),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4日。<palign=“justify”>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到学校开具是否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和提供各学期的成绩单并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开具证明时间为认定申请当月)。<palign=“justify”>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获得的除外),均应到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对证书进行核实,并由其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palign=“justify”>(6)体检表原件(统一由教育局领回);<palign=“justify”>(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表格模板在卷宗里下载,该表由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palign=“justify”>(8)标准一寸照片1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版;<palign=“justify”>(9)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复印件上由学校盖章;往届毕业生复印件上由保管本人人事档案的部门盖章);<palign=“justify”>卷宗下载地址(注意解压后找到对应的卷宗):2018年卷宗(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palign=“justify”>非师范类(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palign=“justify”>(1)—(8)项与师范类相同。<palign=“justify”>(9)申请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palign=“justify”>卷宗下载地址(注意解压后找到对应的卷宗):2018年卷宗(非师范类社会人员及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人员)<palign=“justify”>三、领证时间及地点<palign=“justify”>1.时间:2018年7月9日—7月13日(节假日除外)<palign=“justify”>2.地点: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咨询电话0731-88107673)。<palign=“justify”>注意:领证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仅应届毕业生)、申请受理单前来领取教师资格证(代领人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palign=“justify”>附件:1.2018年卷宗(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palign=“justify”>2.2018年卷宗(非师范类社会人员及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人员)<palign=“right”>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palign=“right”>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