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留的3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

<palign=“justify”><fontface=“宋体”>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环节,经过3<fontface=“宋体”>批清理中介规范之后,国务院审改办日前向社会公布了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共<fontface=“TimesNewRoman”>130<fontface=“宋体”>项。其中,涉及我部<fontface=“TimesNewRoman”>3<fontface=“宋体”>项。在中国机构编制网首页,点击“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即可查询。

<palign=“justify”><fontface=“宋体”>按照国务院审改办要求,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及时更新清单内容,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对清单内具体审批中介事项的意见建议,以及对清单外涉及其他审批中介事项情况的反映,可通过在线提交、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fontface=“宋体”>。

<palign=“justify”>2015<fontface=“宋体”>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集中清理了<fontface=“TimesNewRoman”>10<fontface=“宋体”>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我部将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活力。

<palign=“justify”><fontface=“宋体”>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含工业和信息化部3<fontface=“宋体”>项)<fontface=“TimesNewRoman”>http://zjqd.scopsr.gov.cn/search/index

发文机构 原文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https://www.miit.gov.cn/jgsj/zfs/gzdt/art/2020/art_3fcdaeb6d18b4bda9b8e3325b27b1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