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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废止《煤炭经营监管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fontcolor=“#0000ff”>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网址:<fontcolor=“#0000ff”>http://www.ndrc.gov.cn),进入首页“意见征求”专栏,点击“废止《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征求意见”提出意见。电子邮箱:<fontcolor=“#0000ff”>[email protected]。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fontcolor=“#0000ff”>《煤炭经营监管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
<palign=“center”> <palign=“center”>国家发展改革委<palign=“center”>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