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我部对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规章和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law@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1月5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docx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我部对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规章和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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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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