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要求,现就2024年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建设“和美湘村”。各县市区依托科技专家服务团组织进行项目申报,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含“三区”科技人才、科技专家服务团成员)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指导实施“五千工程”,服务粮食、畜禽、蔬菜、油料、茶叶、水产、水果、中药材、南竹、种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支持方式
项目主要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是解决问题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在任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指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科技特派员服务的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且应在湘注册并成立时间一年以上(以通知发布之日起算),具有组织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基本条件,不存在注销、迁出、歇业、吊销、破产等情况。支持省妇联、省科技厅联合认定的2024年湖南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项目,积极引导科技特派员为基地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3. 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4.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主体不得有到期未验收项目,无其他牵头的在研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项目,无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记录。
四、申报推荐方式
1.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人才计划”栏目在线填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 推荐方式及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湖南科技云平台”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市州项目(含省直管试点县市)由市州科技局初审,会同市州财政局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3. 实行限项申报。全省12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限申报推荐1项;15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加1项申报推荐指标;42个省级及以上创新型县(市、区)增加1项申报推荐指标;2024年湖南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的项目,在符合申报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遴选的形式,不占推荐名额。
五、时间要求
2024年度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17:30, 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17:30。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6月10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咨询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0731-8898807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458692184586761
推荐受理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推荐函寄送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科技事务中心1414室,联系电话:0731-88988730,邮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