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
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
2020年12月22日
发文机构 | 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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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1/13/content_557951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