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22年3批次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本批次共有42家企业270人次符合条件,合计补贴金额1243665.93元,其中失业保险部分34197.72元暂不拨付,本次申请拨付金额1209468.21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84907748

长沙市财政局社会保险处88666102

附件:

1、长沙市2022年3批次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

2、长沙市2022年3批次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


2023年4月6日


发文机构 原文地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changsha.gov.cn/zxzx_0/tzgg_131288/ldjy_131291/202304/t20230406_11052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