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本批次共有33家企业273人次符合条件,申请拨付金额共计978025.02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 84907776
长沙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88666102
附件:
1.长沙市2025年一批次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
2.长沙市2025年一批次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招用人员名单公示。
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