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拟确认39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8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人社厅函[2009]1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经专家评审,北京市路政局技工学校等39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北京市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校等28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7452

 

附件:1.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附件2

 

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9年4月7

发文机构 原文地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gggs/tg/200904/t20090407_88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