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推动电镀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我国电镀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组织制订了《电镀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公示日期:2015年7月13日-2015年8月1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33,6820564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路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邮编:100804)
传真:010-66013708
附件:《电镀行业规范条件》
发文机构 | 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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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https://www.miit.gov.cn/zwgk/wjgs/art/2020/art_bd01eefb9d974852b5fd7eed22273f5d.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