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ign=“center”><fontsize=“5”>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第三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
企业名单公示
依据《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有关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行业协会和专家组现场审核,现将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三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5年1月1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邮编:100846
电话:010-68205680传真:010-660171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298传真:010-6655624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第三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4日
发文机构 | 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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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https://www.miit.gov.cn/zwgk/wjgs/art/2020/art_d1536d994a9940118d525bc46c47b38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