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办公厅关于第三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palign=“center”><fontsize=“5”>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第三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
企业名单公示


依据《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有关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行业协会和专家组现场审核,现将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三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5年1月1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邮编:100846

电话:010-68205680传真:010-660171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298传真:010-6655624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第三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4日

发文机构 原文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https://www.miit.gov.cn/zwgk/wjgs/art/2020/art_d1536d994a9940118d525bc46c47b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