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metaname=“ContentStart”><palign=“center”>国科办高〔2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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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ign=“lef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指导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升自身能力,更好地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在服务地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科技部在原《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国科办高〔2011〕39号)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落实工作。

<palign=“left"target=”_self">附件: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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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ign=“center”>科技部办公厅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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