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处室、区县(市)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长沙市2012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已经下达,请于2012年6月15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的签订,凭合同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区县(市)科技局做好与同级财政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项目资金,必须将项目资金全额用在下达的项目上,严禁挤占和挪作他用,确保项目计划顺利完成。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做好计划文件、项目合同的存档工作。
咨询电话:发展计划处: 88666169
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室: 88666163
工业科技处: 88666165
农业科技处: 88666166
社会发展科技处: 88666164
产学研合作与对外交流处: 88668061
科技平台处: 88667601
境外高端人才创业服务处: 88666168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公室: 88665409
附件:2012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表
长沙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相关文档:
发文机构 | 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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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 http://kjj.changsha.gov.cn/zfxxgk/fdzdgk/zdxm1/201507/t20150702_77971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