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评基础数据采集表上报要求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我部《关于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13号)要求,现就《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评基础数据采集表》上报要求通知如下:

《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评基础数据采集表》由参评城市创建办填报。经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统计局审核盖章后,务必于2012年5月20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至我司;同时将数据采集表制作成Excel格式电子版发至我司创业指导处。

联系人:王飞、柴海山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创业指导处(邮编:100716)。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发文机构 原文地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jiuye/zcwj/chuangye/201205/t20120508_86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