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培训参训学员名录数据库制作要求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我部《关于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13号)文件要求,现就《2008年至2011年创业培训参训学员名录》数据库制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至2011年创业培训参训学员名录》数据库由2008、2009、2010、2011四个年度的创业培训参训学员名录Excel表格构成(样式附后),数据项包括:

1.学员编号:请填写6位以上的阿拉伯数字;

2.学员姓名:请按照身份证填写;

3.身份证号:请按照身份证填写;

4.常住地址:请按照身份证填写;

5.联系电话: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6.参训项目:请据实填写(如SYB、KAB、创业常识等);

7.结业与否:请据实填写(如结业或未结业)。

二、《2008年至2011年创业培训参训学员名录》数据库由自愿参加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绩效考评的城市制作。请各地指导本辖区内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以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资料为依据进行填报,并请于2012年4月30日之前将制作好的数据库文件电子版发至我司创业指导处。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司创业指导处反映。

联系人:王飞、柴海山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创业培训参训学员名录Excel表格(样式)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发文机构 原文地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jiuye/zcwj/chuangye/201204/t20120420_86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