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的公示

按照《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5号),根据企业申报,经省级船舶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初审,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中国船级社组织专家评审和复核,现将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四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

公示时间:2017425日至58

联系电话:010-68205620

真:010-6601370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示名单(第四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7425

发文机构 原文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https://www.miit.gov.cn/zwgk/wjgs/art/2020/art_6745676162844766956aa84b6187c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