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长院协办函〔202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科技创新引领作用,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实施强省会战略,进一步推动高端智力资源向我市集聚,着力打造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根据《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院士工作站
1.申报主体为在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拥有专门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或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4%。
2.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签订建站协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以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合作期限不少于三年。
3.须为院士工作站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能为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二)专家工作站
1.申报主体为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拥有专门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且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
2.与相关领域2名及以上专家签订建站协议,其中至少有1名工作单位在市外的专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以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合作期限不少于三年。
3.须为专家工作站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能为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登陆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选择对应政策,点击“办事指南”,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也可登陆长沙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kx.changsha.gov.cn/)下载申报通知,填写相关表格,与其他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归口初审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9日。
(二)归口初审。税务登记所在地在国家级园区的企业由园区归口初审,税务登记所在地在省级园区或园区外的企业由区县(市)科协归口初审。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打印一式两份,经合作院士、专家签署说明,归口申报单位(部门)和国税登记所在地财政局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29日前报送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长沙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A402)。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评审认定。市科协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建站企业名单,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发文。拟认定名单在长沙人才智慧导航及市科协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发文认定,并以市政府名义授牌。
三、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申报单位建站申请报告(见附件2);2.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3);3.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4)。申报材料须按照以上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盖公章并添加封面(见附件1),以A4纸装订成册,双面打印。
2.各归口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工作站的推荐工作,广泛进行发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我市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为重点,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慧芸0731-85450237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308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A402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2.申请报告模板

3.长沙市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4.相关附件材料清单

5.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综合考核指标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发文机构 原文地址
长沙市科学技术协会 http://kx.changsha.gov.cn/xxgk/tztg/202207/t20220719_10689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