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颁布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02-02-07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2     4-12-01-01   汽车维修工

3     6-30-05-01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