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申报就业见习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110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19号)文件规定,对2018年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的单位及金额进行公示:经企业(用人单位)申报,我局进行申报资格审核,本次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的企业(用人单位)1家,补贴标准为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贴金额共计838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名单报送区财政局,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企业(用人单位)账户。 

监督电话: 

0731-88076195望城区人社局监察室 

0731-88059658望城区人社局人就中心 

望城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