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相农联【2021】66号)、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宁乡市财政局《宁乡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宁农联【2021】21号)、《宁乡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方案》(宁农联【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通过验收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1月25日至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3188980021。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5日
发文机构 | 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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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政府 | http://www.nxcity.gov.cn/szf/tzgg63/202201/t20220125_1045541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