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长科发〔2021〕号),为推进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拟对已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运营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在孵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按年度每家0.5-1万元补贴该企业所注册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同一家企业入驻孵化平台后,从第四次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起,不再对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发放补贴)。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在孵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每家2-3万元的标准,按年度补贴给该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同一家在孵企业,在同一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对孵化平台的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申报主体

已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计入补贴统计的企业标准按照附件管理办法“第三章 服务对象”确定。

三、申报方式

请各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众创空间于4月12日(星期五)下班前通过长沙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完成网上申报(资料清单详见通知附件),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送至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重大专项处627办公室(杜鹃路岳麓区公共卫生中心科创产业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悦 向湘 联系电话:88995050;89755173

附件:1. 长沙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沙市科技企业

              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 《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

(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