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的通知

各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工信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奋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根据《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实施办法》规定和我厅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赛

(一)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按先进制造业集群或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不同类别参赛。

1、参赛对象应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网络化协作和技术创新能力,要素集聚、开放合作、组织保障水平较高。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支持符合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的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细分领域产业特色明显,在国内、省内具有明显比较优势和品牌效应的特色产业集群。

2、参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应拥有一批产业承载园区,且集群核心承载园区产业生态良好。集群应拥有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在集群核心承载园区注册为独立法人的链主企业,且聚集了一批产业相关联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集群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集群不能跨市州申报。

3、参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应拥有主导产业领域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5家。集群产值应达到30亿元以上,集群中小企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的比例不低于60%,且集群核心承载园区产业生态良好。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不能跨县(市)区申报。

4、参赛对象应建有集群发展促进组织,且符合《湖南省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集群发展促进组织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较好,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公认度,服务质量优良,社会效益明显。

5、参赛的集群产业应属于核心承载园区明确的主特产业,原则上应制定集群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集群“四库一清单”(即现有企业库、拟引进企业库、在建项目库、拟建项目库和招商任务清单)。

6、参赛的集群及集群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况:集群主导产业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的;竞赛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税漏税、违法违规、严重失信和其他重大问题等行为。

(二)参赛主体

承担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的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和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管委会,经市州工信部门推荐后,代表产业集群联合参赛。

(三)参赛材料要求

1、参赛报告。参赛对象需编制《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参赛报告(初赛)》(附件1)(附相关佐证材料),参赛报告中应附产业集群“四库一清单”。参赛报告以可编辑版本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上报文件。参赛集群所在市州或财政直管县工信部门出具同意推荐文件2份(需明确代表集群参赛的集群促进组织和集群核心承载园区)于申报截止日前提交至省工信厅。

(四)初赛答辩

请各参赛对象做好答辩准备,答辩现场提交参赛报告及参赛汇报材料纸质版10份。参赛汇报材料由地方政府(或核心承载园区)和集群促进组织共同准备,主要汇报集群发展情况,集群核心承载园区和集群发展促进组织为推动集群发展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推进集群发展工作思路。答辩形式为情况汇报和专家提问。集群参加答辩的代表由集群所在地方政府(或核心承载园区)相关领导和集群发展促进组织相关负责人担任,不超过5人。答辩材料电子版及参赛汇报PPT于答辩前2个工作日提交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决赛

(一)参赛对象

我省现有的省级产业集群培育对象名单(附件3),按所在类别参加先进制造业集群决赛或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决赛。

(二)参赛主体

与初赛相同。

(三)参赛材料要求

参赛对象需编制《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参赛报告(决赛)》(附件2)(含相关佐证材料),参赛报告中应附产业集群“四库一清单”。参赛报告以可编辑版本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决赛答辩

答辩形式、材料准备、答辩代表要求等与初赛相同,汇报内容侧重于产业集群初赛胜出后集群核心承载园区和集群发展促进组织为推动集群发展所做的工作,以及集群发展取得的成效。

三、其他事项

请拟参赛的集群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相关市(州)工信局及相关财政直管县工信部门要加强协调,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集群参加竞赛,并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查。参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刘也能 联系电话:0731-88955494

黄 雄      0731-88955498


附件:1.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参赛报告(初赛)

2.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参赛报告(决赛)

3.省级产业集群培育对象名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