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望城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望政发〔2023〕3号文件精神,对经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年根据工作实绩给予每家平台最高2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 现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及工作实际,组织申报2023年度相关平台运营支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望城区2023年1月1日前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望城区已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运营年度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运营支持标准
(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通过运营规模、活动开展、技术转移项目及技术转移交易额4个维度规定事项计分,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优秀,给予8万元运营经费支持;60-80分为合格,给予5万元运营经费支持;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运营经费支持。
(二)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1.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在孵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按年度每家0.5万元补贴该企业所注册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2.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在孵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每家1 万元的标准,按年度补贴给该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3.在孵企业认定(备案)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按省、市级分别给予2万元/家、1万元/家的标准补贴给该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4.在孵企业进行技术合同登记,按所有登记企业年度累计技术合同成交额的0.1‰给予奖励。
同一家在孵企业,在同一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对孵化平台的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2.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运营经费支持表;
3.相关佐证资料:
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场地面积、独立媒介、稳定的客户群、长期合作伙伴和专家咨询队伍佐证资料;
②法人机构人员及技术转移服务专职人员资质佐证资料;
③在区内组织开展技术供需对接、路演、培训等活动方案、照片、签到表等证明材料;
④促成的技术转移项目清单(包含项目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双方单位名称归属地等信息)及每项交易的相应证明文件。
(二)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1.《2023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经费申请表》(加盖公章);
2.2023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平台认定(备案)企业及技术合同登记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孵化器、众创空间与当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平台认定(备案)企业及技术合同登记企业签订的入孵协议和入驻协议;
4.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平台认定(备案)企业及技术合同登记企业的2023年房租资金流水(免租无房租资金流水需提供盖章的免租说明,如为股权投资孵化企业,可不提供房租资金流水,但需提供投资平台与孵化器、众创空间股权关系证明、投资企业入股协议书及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均需孵化器、众创空间盖章,如有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并附证明材料;
5.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场地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托管、租赁协议)。
五、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2日—5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080982
联系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主楼13楼1344室(高新产业科)
附件:
1.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运营经费支持申请表
2.长沙市望城区2023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经费申请表
长沙市望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