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沙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能源建设及后续服务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长县发改〔2021〕115号)文件以及长沙县发改局组织验收的结果,现将2021年度农村能源建设及后续服务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301.64万元拨付方案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沙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11080
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2863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9日
发文机构 | 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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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 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xfgjwjj/tzgg3/202112/t20211209_1038736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