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项目谋划储备专项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拟在省内组织开展项目谋划专项工作,为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湖南省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

三、委托事项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协助省发展改革委开展项目谋划储备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汇总并整理各级各部门集中谋划储备的项目清单

2、对项目清单进行多轮次的筛选、优化、去重、补缺提供项目储备情况分析报告并建立储备库;

3、协助协调各级单位完善更新项目,持续滚动谋划储备形成滚动更新的全省项目储备库

4、深化项目论证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确定建设内容规模和建设方案,不断促进项目由谋划向实施转化推进

5、项目包装与推荐,对谋划好的项目进行专业包装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项目推介活动

四、工作要求

1、签订委托协议后,第三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工作。

2第三方机构应根据委托事项,通过资料收集电话沟通、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筛选、论证并谋划大项目,于20241215日前分别形成项目储备清单,并按委托方要求修改完善。

3第三方应深入研究湖南省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突出以三高四新战略为指引,实事求是分析情况、论述项目筛选出大项目具有较高的典型示范、创新引领价值。

五、经费预算

不超过80万元。

六、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相关领域情况,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研究业绩、社会信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

4、具有丰富项目谋划经验的工程咨询公司,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5、不接受个人申报。

七、申报材料

1、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政府项目情况等)。

2、营业执照副本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3、根据委托工作内容及要求,制定第三方工作方案及预算。

4、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资料印刷费、会议场租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具体数额由报名机构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5、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八、遴选方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1120日(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提交材料:申请机构应填写申请书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档)。

3、组织评审:省发展改革委将从申请机构的资质规模、荣誉业绩、团队实力、保密措施、评估方案、预算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评估机构。结果确定后,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

4、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与省发展和改革委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31-8999088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8号第四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