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好“十五五”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蓝图,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规划编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长沙市“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三、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咨询研究机构、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四、研究内容
1、开展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全面总结长沙市 “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成效、特点、优势及不足。
2、开展统计调查和大数据分析,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重点分析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和主要问题,分析面临的机遇挑战,为“十五五”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3、根据国家和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相关部署,结合长沙信用建设发展实际,明确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总体要求;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以及规划期内拟实施的重大信用建设项目清单。
4、编制《长沙市“十五五”信用建设发展规划》。
五、申请条件
1、规划编制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精心组建负责本规划的编制组,并对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负责。
2、规划编制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或从事社会信用建设工作5年以上经验,熟悉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现状。
3、规划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规划编制组负责人。负责人必须参加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4.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必须以编制组的形式,并经规划编制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请。编制组主要参加人员应是规划编制承担单位正式员工。
5、规划编制申请单位及编制组成员不得存在失信记录。
六、选聘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以邮寄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陆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changsha.gov.cn/),从《关于公开遴选长沙市“十五五”信用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长沙市“十五五”信用建设发展规划编制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单位认真据实填写《申请书》,填写内容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结合编制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研究大纲。《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和相关附件资料,同时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在邮件主题处注明“长沙市‘十五五’信用建设发展规划编制申请材料”)。
5.组织评审: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结合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相关成果,以及申报规划编制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将在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七、进度要求
1.签订协议:编制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规划编制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规划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
2.编制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规划编制部署会,统筹安排规划编制步骤及时间节点,启动规划编制具体工作。
3.实地调研:规划编制须以实地调研为基础,全面、深入了解全市信用建设发展现状、重点任务、存在的问题,先进城市信用建设发展经验等,确保规划内容既符合长沙信用建设发展实际,又有产业发展前瞻性和战略性。
4.初稿形成:规划编制组应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撰写,将规划稿件提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和财政金融处。
5.征求意见:规划稿件充分对接长沙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情况,并征求各区县(市)、国家级园区、市直各部门及委内相关处室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6.中期成果:承担单位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形成规划编制中期成果。
7.结题评审。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讨论评审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和修改完善,于2026年4月底前形成最终成果。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八、研究经费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长沙市“十五五”信用建设发展规划研究经费上限值20万元,规划编制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提供报价。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和财政金融处(邮编:410013)。
联系人:谢莎微 联系电话:0731-8866554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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