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长沙星沙千乐口腔门诊部(拟定)

<divid=“doccontent”><divclass=“viewTRS_UEDITORtrs_paper_defaulttrs_web”>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受理刘珍志申办医疗机构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拟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称:长沙星沙千乐口腔门诊部(拟定)

类别:口腔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刘珍志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机构性质:营利性

注册资金:40万元

执业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望圣桥社区吾悦广场4栋1-2层113-115号

诊疗科目:口腔科

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向社会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依法接受监督。对此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递交书面意见至长沙县卫生健康局,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受理部门及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31-84015700(医政科)、0731-84022509(法规科)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