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0〕10号)、《长沙市林业局关于宁乡市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长林复函【2020】19号)文件要求,宁乡市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经市林业局、湖南绿丰林业调查有限公司、相关乡镇林业站、森林抚育业主单位联合验收,应完成抚育任务面积为2105亩,实际验收合格面积为2105亩。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0〕135号)文件精神和实际验收合格面积,按200元/亩的补助标准,本次应下发补助资金421000元。现将检查验收结果和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或异议,可向市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市林业局0731-87875103)。
附件:宁乡市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验收结果和补助资金明细表
宁乡市林业局
2020年12月16日
发文机构 | 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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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政府 | http://www.nxcity.gov.cn/zw229/tzgg63//202012/t20201230_970042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