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长沙经开区智能制造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30日。
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属于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实际经营场所、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③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2.项目实施方向应符合《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行动指南》支持方向,且具有较强的示范、推广性。
3.申报项目须尚未投入运营,处于在建或拟建状态,开展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后(以发票时间为准)。
4.已申报过2019年园区智能制造试点项目的企业须完成项目验收后才能申报新项目。
5.管委会原则上只推荐获评并验收的园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长沙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补助,企业已获得的园区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视为长沙市相关政策配套部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根据表格填报要求填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具体内容可参考《项目申报书技术模板》(见附件四)。
2.申报单位须推荐参与项目建设的智能制造服务商参加园区智能制造服务商申报。
3.申报单位须参加由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组织的政策培训,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三、智能制造服务商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从事智能制造业务。智能制造业务是指: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生产线、车间、工厂中软硬件装备及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集成、调试业务。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根据表格填报要求填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二)。
四、国家、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及相关项目配套奖励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①申报单位应属于制造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申报单位实际经营场所、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长沙经开区范围。
2.申报奖励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牵头开展。
3.申报奖励的项目应是2019年内获评的国家、湖南省公示认定的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相关项目,包括: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湖南省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4.若申报企业同时满足国家、省级项目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奖励,同样类型、等次项目不重复奖励。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根据表格填报要求填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国家、湖南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项目奖励申报书》(见附件三)。
五、申报须知
1.本次申报工作经管委会授权,由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统筹负责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并委托中国信通院中南基地组织专家开展申报、评审、管理验收等相关工作。
2.申报单位请按要求填写附件,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白色封面胶装)一式两份提交至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智能制造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项目申报书是评审、验收的重要依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请认真、如实填写。
六、联系方式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行动指南》等文件均已发布在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上(http://www.cetz.gov.cn/)。
长沙经开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
联系人:钟新宇0731-84020064,13974984805(微信同号)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楼Q202
中国信通院中南基地
联系人:张乐13818671267(微信同号)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三一工业城魔豆仓
附件: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2.《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服务商申报书》
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国家、湖南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项目奖励申报书》
4.《项目申报书技术模板》
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 2020年3月25日发文机构 | 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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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http://www.cetz.gov.cn/xxgk_43775/tzgg_43781/202003/t20200325_360218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