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国烟法〔2019〕101号
各省级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在烟草专卖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各单位要结合《烟草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及时制订和公开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各省级局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本辖区抽查比例上限,并配合本级人民政府做好统一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建立工作。
二、建立健全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两库”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包括辖区内所有依法应当接受检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本单位所有持有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件的专卖管理人员。各省级局要按照所在地省(区、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与人民政府统一建设的省级工作平台做好对接整合。
三、做好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各单位要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涉烟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依法进行检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烟草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五、保障措施
要认真配合本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统筹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并做好各项工作。各单位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强内部联系和协作,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及时对监管信息数据进行整合归集,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接入国家局“互联网+监管”系统。要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制化进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工作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附件:烟草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19年4月1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