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批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发办,省农业科技园产发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制造企业的智能制造能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长沙市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申报第十批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的通知〉》(长工信装备发〔2023〕39号)要求,现将第十批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浏阳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智能化技改项目原则上要求已开工建设,且项目投入运营后在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缩短研制周期、降低产品不良品率等方面将有明显成效。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按照附件1的要求编制《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需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本次申报不需要企业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在“长沙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系统”(http://1.116.190.163:10089/)录入相关信息并下载评测报告。

(三)申报单位于8月2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含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只有纳入长沙市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才具备国家、省、长沙市智能制造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产业规划科:王烈电话:83612796

长沙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系统:涂昌波,电话:13917243437。

附件:1、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书

2、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汇总表



浏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