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浏阳经开区2023年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集中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专业英才千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浏办发〔2017〕22号)和《中共浏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专业英才服务工作的有关措施>》(浏人才发〔2019〕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英才所在企业应在浏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浏阳市缴税,为其专业英才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第三条  符合下列六类认定目录之一的人才,可以申报认定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

(一)A类:国际顶尖人才。指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国际顶尖人才条件之一的人才。

(二)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指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国家级领军人才条件之一的人才。

(三)C类:省级领军人才。指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省级领军人才条件之一的人才。

(四)D类:高级人才。指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高级人才条件之一的人才。

(五)E类:紧缺型专业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长沙市国际化人才汇智工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国际化人才。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共同完成人,三等奖获得者前3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4.在上年度工业总产值全市排名前50名的产业链重点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全市排名前50名的企业(不含国企、房地产企业)任职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是指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职级职务的人才;高级技术人才是指公司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5.上年度工业总产值全市排名51-100名的产业链重点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全市排名51-100名企业(不含国企、房地产企业)主要负责人。

6.我市涉农类企业、商贸物流类企业、文化旅游类企业上年度综合排名前5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7.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知识分子人才。

(六)F类:实用型专业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长沙工匠”铸造工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技师以上人才。

2.符合《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才。

第四条  符合A、B、C、D类认定目录的,认定工作按长沙市相关规定执行。符合E和F类认定目录的,由其所在单位申报认定,认定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共同负责,每年元月份组织集中认定和更新认定。

第五条  符合第E和F类认定目录的,集中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认定申报表》(见附1),向所在园区或乡镇(街道)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初审。

我市涉农类企业、商贸物流类企业、文化旅游类企业上年度综合排名前五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由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广体局提交相关资料。

申报材料如下:

1.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认定申报表(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件;

3.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相关佐证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二)初审。市直相关单位、园区及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市工信局进行汇总。

(三)复审。市工信局会同市人社局对照认定目录进行集中复审,复审通过的,市工信局报市委人才办审定;未通过的,市工信局将结果反馈给园区或乡镇(街道)。

(四)审定。市委人才办对拟认定的人员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五)公示。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人才办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其纳入企业专业英才信息库管理。

(六)发卡。对于认定的企业专业英才,发放专业英才绿卡。

第六条  更新认定程序如下:

(一)异动申报。每年年底由人才所在园区或乡镇(街道)将当年度企业专业英才异动情况报送至市工信局。

(二)复审。市工信局对异动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市工信局报市委人才办审定;未通过的,市工信局将结果反馈给园区或乡镇(街道)。

(三)审定。市委人才办对更新认定的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将审定后的名单反馈给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将其继续纳入企业专业英才信息库管理。

第七条  对于已认定为企业专业英才的工作变动及相关情况,用人单位所在的园区或乡镇(街道)应及时向市工信局反馈,变更信息库内容,制订好动态台账,做好对专业英才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第八条  已认定的企业专业英才达到更高类别的,可按程序申请更新认定。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认定资格或认定结果:

(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的;

(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四)被处以刑事处罚且在执行期间的。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工信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补贴申报指南

附件:

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补贴申报指南

一、专业英才首次购房补贴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1.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后在浏阳辖区内首次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

2.A、B、C、D类企业专业英才按照长沙人才新政相关政策发放,E、F类人才分别按照6万元、3万元的标准发放;

3.已享受长沙购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浏阳首次购房补贴。

(二)申报资料

1.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个人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4.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5.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出具所购房屋经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出具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

6.申请人银行卡的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报人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表提交园区或者浏阳市人才服务窗口;

2.窗口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收集整理,每季度汇总造册后送工信局审核;

3.工信局对申报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后提交市自然资源局复审;

4.自然资源局对申报对象的购房情况审核后将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办审定;

5.符合资格的每季度集中在市级媒体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将购房补贴款全额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四)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人才窗口全年受理,每季度审批。

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1.我市范围内获得技师或者高级技师资格的劳动者,除按规定享受长沙人才新政的奖励政策外,对其负担的相关鉴定费用予以补贴。

(二)申报资料

1.浏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

2.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提交园区或者浏阳市人才服务窗口;

2.窗口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收集整理,每季度汇总造册后提交人社局,人社局审核后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四)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人才窗口全年受理,每季度审批。

三、专业英才交通补贴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1.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专业英才A、B、C、D类人才;

2.按照A类8000元/年、B类7000元/年、C类6000元/年、D类5000元/年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二)申报流程

1.市工信局每年年底复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专业英才的交通补贴统一造册,送市委人才办审定;

2.市委人才办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人社局,由人社局将补贴发放至专业英才个人账户。

四、专业英才学术交流补贴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1.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专业英才;

2.在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上宣读论文或作学术报告的内容须与所从事工作紧密相关;

3.参加亚洲以外学术会议的,按照A、B、C、D类2.5万元、E类2万元、F类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亚洲(不含国内)学术会议的,按照A、B、C、D类1.5万元、E类1万元、F类0.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按照A、B、C、D类6000元、E类5000元、F类4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应邀参加上述会议,未宣读论文或者作学术报告,但论文被收录的可按相应标准的一半给予补贴;

4.相关费用未获财政资金支持;

5.每人每年度限申报一次。

(二)申报资料

1.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经费补贴申请表;

2.学术会议(技术交流)邀请函(或出席活动的官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宣读论文或做学术报告的证明材料(议程、照片、视频);

4.论文被收录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报人填写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经费补贴申请表提交园区或者浏阳市人才服务窗口;

2.窗口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收集整理,每季度汇总造册后送工信局审核;

3.工信局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报送人社局,由人社局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四)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1.申报人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报送申报资料,过期不予受理;

2.人才窗口全年受理,每季度审批。

人才窗口联系电话

浏阳市人才服务窗口:83652399

经开区人才服务窗口:83280399

高新区人才服务窗口:83202992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市委人才办:82875812

市工信局:83661108

附:

1.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认定申报表

2.浏阳市专业英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3.个人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

4.浏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

5.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经费补贴申请表

1:

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认定申报表

 

2:

浏阳市专业英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各存一份;

2.申请人需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3:

个人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于                 日购买                  (开发商)位于                                      住房一套,产权面积               

承诺:以上房源为个人在浏享受购房补贴的住房,所报信息真实无误,如因本人信息提供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皆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月   日

 

4:

浏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5:

浏阳市企业专业英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经费补贴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